315发 [2016] 042235644号 移动版
(原标题: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8批次不合格食品 昌之茂鸿琛再上黑榜)
(南海网记者 姜飞 实习生 孟莉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2日通告8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甜芒果干,因苯甲酸、柠檬黄超标等上了黑榜,企业回应称检测结果无效;标称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榄因违规添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又一次“榜上有名”。
据了解,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酒类、焙烤食品、蜂产品等7类食品5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海南昌之茂:抽检程序不合规定检测结果无效
其中,海南慧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甜芒果干,苯甲酸检出值为0.89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 /kg)高出78%;柠檬黄检出值为0.2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1.2倍;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4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13日上午,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先生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称,本次对其公司生产的产品检测结果是无效的。“抽检程序不符合规定,生产企业没有签字,所以检测结果是无效的。”黄先生说,通过与海南省及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勾通,食药监部门已经认定检测结果无效。为求证黄先生的说法,当天上午,南海网记者先后采访了海南省食药监局法规处、海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了解,均被告知暂无此消息;13日下午,,南海网记者又就此向海口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求证,同样没有结果。
海南鸿琛:九制榄不合格时隔半月又上“黑榜”
另外,三亚国润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南海网记者注意到,就在半个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名单中,海南鸿琛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环,因为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比标准规定高出2倍曾被曝光。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新闻链接: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又称EDTA二钠)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等产品上,根据GB2760-2014规定,食品级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作为稳定剂、凝固剂、抗氧化剂和防腐剂,能起到护色、抗氧化、防腐协同、稳定作用。它是一种强效螯合剂,因具有很高的稳定常数及广泛性的配位性能,几乎能与碱金属以外的绝大多数金属离子(如铁、铜、钙、镁等多价离子)螯合生成稳定的水溶性络合物,消除金属离子或由其引起的有害反应。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广泛应用于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0.03g/kg)、果酱、蔬菜泥(酱),番茄沙司除外(0.07g/kg)、复合调味料(0.075g/kg)、地瓜果脯、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0.25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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