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81739003号 移动版
新华社沈阳8月4日专电(记者彭卓)游泳馆是炎炎夏日消暑好去处,但有些水质不达标暗含卫生风险。辽宁省卫生监督局4日表示,全省有35家游泳馆水质不合格,已被要求限期整改,予以行政处罚等查处。
据了解,辽宁省卫生监督局于6月至7月之间,对全省287家营业的游泳馆进行检测,其中252家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率为87.80%。沈阳金冠热带雨林健身休闲酒店有限公司、大连市旅顺口区香格里汤泉宫、瓦房店龙门温泉山庄有限公司等35家游泳馆因细菌总数、浸脚池余氯等指标不合格。
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主任冯智田表示,检查主要针对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PH值、浸脚池余氯等项目。“这些指标分别代表泳池水的新鲜度、补充新水的频率、肠道致病菌数量、真菌防御能力等,可有效反映泳池的卫生状况。”
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对违法经营者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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