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7] 040845208号 移动版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4月5日,山东省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汽车玻璃水商品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明亮”“亮洁”样品不合格。
2016年12月6日-12月7日,山东省工商局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菏泽地区流通领域汽车玻璃水商品进行了抽检。
此次共在开发区、牡丹区各大专业市场及4S店进行随机抽取9批次样品,经检测,潍坊市龙宏汽车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明亮牌汽车防冻玻璃水和亮洁牌镀膜玻璃水样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冰点。
为了防冻,同时很快溶解冰霜,车用玻璃水中一般会加入乙醇、乙二醇、甲醇等制冷剂来降低溶液的冰点。根据国标规定,普通型车用玻璃水冰点应小于等于0℃、低温型车用玻璃水冰点应小于等于-20℃。
据专家介绍,不合格的劣质的防冻玻璃水主要是用洗洁精、低廉的甲醇及色素勾兑而成,成本很低。这种玻璃水防冻效果不好,遇到低温天气整罐玻璃水都会结冰,造成罐体冻裂、喷水壶水泵故障等问题。如果司机不知道玻璃水已经上冻,还不停地拉动喷水杆试图使用玻璃水,很可能造成喷水电机被烧坏。如果冰点较高,在低温下使用,喷出的玻璃水瞬间在车玻璃上形成一层结晶,严重危害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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