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7] 082846673号 移动版
近日,消费者居女士向本报消费投诉热线(16820315)反映,其与上海樱木装饰设计公司签订合同,约定8月18日交房。然而,公司不仅施工进度缓慢,而且居女士自费聘请的监理公司在检测中发现,有60个项目不合格。记者联系后,樱木方面表示对检测报告存在异议,此后也未跟进处理。有律师指出,装修延期属于根本违约,消费者可直接解除合同。然而,对于本案中“检测报告”的效力,则存在一定争议。
消费者:装修慢且质量不佳
“我们5月就和他们签订好了合同,本来约定8月中旬便可入住,但拖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居女士拿出厚厚的合同文本向记者介绍,今年5月26日,他们一家人与上海樱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就其位于青浦区尚泰路上的两间住房,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两套房合计的装修费用为18万元,分三期缴清,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今年8月18日。
然而,施工的进度却让居女士一家十分不满。“8月初,我看房的时候发现工程进度远远滞后,8月18日肯定完成不了。”居女士边说边掏出手机向记者展示当时拍摄的一些施工及家装情况。
而后经过协商,居女士与樱木公司在8月10日又签署了一份“装修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施工完成日期由8月18日变更至9月18日,由此所产生的施工费用由樱木方面承担。”
即使如此,居女士还是未能在9月顺利入住。“9月18日,工程完工后,我就聘请了专业的监理公司进行验收,结果有60项不合格!”居女士说罢,拿出了盖有上海千家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印章的“精装修房验收报告”。从报告内容显示,居女士的两套住房,共有包括入户门、室、弱电部分、通风排气、室内卫生等在内的送检项目130项,结果显示,共有60个项目验收不合格。
“这个叫我们怎么放心去住?”居女士表示,此后,她与樱木方面多次沟通协商,要求返工并赔偿相应损失。但对方的态度让居女士不能接受。“他就是不认可我们的检测报告,觉得没有那么多问题。”居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已进入12月,她和家人依然不能入住自己的房子,而且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继续履行合同,居女士对樱木公司缺乏信心,解除合同,则需支付对方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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