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7] 100847074号 移动版
2017消费者权益日珠海特刊
核心
提示
购买了新房,却质量堪忧;购买衣物时参加抽奖买玉器,感觉价格虚高、上当受骗;明明在保修期内的电器,维修却要另外收费……消费中,总会遇到一些让你觉得自己“被坑”的经历,其中,不少则是商家的“陷阱”,对此,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勇敢“亮剑”,维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记者特别甄选了12个来自珠海市消委会、工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处理解决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例。市民可以从中借鉴,遭遇类似事件时,也可以效法维权。
攒钱买了楼盘,可新楼却遭遇了质量问题的困扰,山海一品海岸花园的业主们因为这事烦心不已;买了家电,本来以为可以明明白白保修,可在保修期内三星冰箱售后硬是不承认,坚持额外收费;明码价标、童叟无欺的液化石油气,买来却发现重量少了一半……如此种种。对于消费者来说,质量是商品的灵魂、对于商家来说,无论是商品质量,还是售后质量,都要及时跟上才行。
个案1
山海一品海岸花园刚收楼一个月
外墙瓷砖就往下掉
市民苏先生反映,自己购买了山海一品海岸花园,却发现楼盘外墙建筑质量很差。刚收楼一个月,外墙瓷砖就往下掉,严重威胁住户生命财产安全。苏先生质疑,这样的建筑质量如何能验收合格交付给业主,拿全部积蓄买的房子,结果交楼了还不敢进去住。
此外,该楼盘还存在室内装修差的问题。除了墙砖空鼓、货不对板、网线电话线基本不通等等问题外,最让人头痛的是关系到居民安全的电路设计居然也严重有问题,每家每户的总开关居然没有配漏电开关,只要任何一家有漏电或者类似产生浪涌的电路故障就会引起大楼负一层的总漏电开关跳闸,导致整栋楼没有电。
苏先生表示,强烈要求开发商马上做出完善整改措施和赔偿方案。
对于业主们的投诉,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今年2月15至24日期间,该局接到多单关于山海一品海岸花园质量缺陷的投诉。接到投诉后该局安排区质监站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山海一品海岸花园的开发商珠海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其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处理,并于3月1日约谈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就近期部分业主对该小区质量缺陷的投诉进行督促落实,对开发商作出了相关要求并形成会议纪要。该局将继续督促质量责任单位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案例点评
商品房也是商品,作为特殊的商品,开发商更应当保证质量,解决购房者的后顾之忧。
个案2
买液化石油气少一半重 煤气公司五倍赔偿
2016年9月2日,珠海质监局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中心转来的关于陈女士投诉某煤气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缺斤少两的行政投诉拟办事项。陈女士称,2016年3月份在市某煤气公司购买了一瓶液化石油气备用,9月初因原液化石油气用完,在搬动备用瓶的过程中发现液化石油气瓶重量较轻,自行称重后发现液化石油气重量严重不足,于是通过电话向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希望质监局能够协调解决。
经珠海质监局工作人员核查,涉事液化石油气瓶封口完整,确为该煤气公司充装且于2016年3月份送货上门,空瓶标重16 .7公斤,实瓶称重为23.7公斤,液化石油气重量仅7公斤(注:液化石油气法定充装量应为14.0- 14.9公斤)。在珠海质监局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双方于陈女士家中当面进行协商。
陈女士提出诉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重量必须不少于14公斤,经其初步核实,其家中备用瓶的充装重量约为7公斤,重量缺少一半,要求假一赔十,且需要进行现金结算。
厂家认为:经其初步检测,未发现气瓶存在漏气等行为。而且该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量为电脑控制,每只气瓶重量都经过人工复查,不可能存在短斤缺两的问题。至于实际上气瓶重量不够的情况,可能是在运输或者送货过程中碰到了气瓶阀门,导致气瓶产生轻微泄漏现象,造成放置半年后的气瓶总重严重不合格。厂家愿意免费为陈女士更换一瓶液化石油气。
因争议较大初步协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经珠海市质监局人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赔偿陈女士五瓶液化石油气,不受气体价格波动影响,并按陈女士要求免费送货上门,陈女士不再就同一事项进行任何方式的申诉。
案例点评
本案液化石油气净含量不足是客观事实,查明原因是关键,但因气瓶充装、销售时间长达半年,珠海市质监局已无法对同一批次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抽样检验,不能对比同一批次的液化石油气产品净含量是否合格,且涉事液化石油气瓶充装重量仅为合格重量的一半左右不符合常理,也从未发现此种情况的缺斤少两行为,商家的解释比较合理。在无法查明原因厘清责任的情况下,经珠海市质监局努力协调,最终妥善处理了争议,维护了双方权益。
个案3
保修期内维修收费 井岸三星冰箱维修部不承认保修
2016年7月21日,王先生到金湾区消委会投诉称,其购买的三星双门冰箱在保修期内故障,经金湾三星服务部维修后正常使用,但半年后再次发生故障。他拨打保修手册中的售后电话,三星服务部人员告知维修部在斗门井岸,将故障冰箱运往维修。半月后维修部通知冰箱已修好,要收取王先生维修费500元、运费200元,共700元。王先生出示上次的维修记录,说明是保修期内,井岸三星冰箱维修部不予承认,发生纠纷。
金湾区消委会受理后进行调查,对冰箱的所有资料进行仔细查阅,确认冰箱第二次维修还在保修期内。消委会工作人员向井岸三星冰箱维修部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三包》的有关规定。经多次调解,井岸三星冰箱维修部最终同意免收王先生全部700元的维修费及运费。
案例点评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4
觉得早教课服务质量有问题
市民欲退余下课程遭拒
某市民打1234 5反映,其于20 15年6月2 4日在珠海大道8号金宝贝报名了课程,价格为1 0 0 6 8元,一共6 0节课,已经上了32节课。该市民称一开始金宝贝工作人员表示随时提前一天就可以预约课程,后来因为金宝贝盲目扩大招生,导致课程要提前一个月才能预约到。该市民对这种情况不满意,六月中旬向金宝贝提出退款要求,金宝贝认为,根据合同,一个学期内上课次数超过一半,不能退款。该市民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要求金宝贝把余下28节课的金额退还,望有关部门处理。
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20 16年7月4日接到该申诉转办单后,多次电话联系申诉双方了解情况及进行协调。经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金宝贝退回消费者5000元。
案例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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