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41050106号 移动版
记者日前从市消协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2514人次,受理投诉4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万余元,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4万余元。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43.69%,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问题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66.14%。
家用电子电器类售后服务投诉多
2015年10月,消费者薛先生在苏宁电器海光寺店购买了一台松下牌洗衣机,在使用过程中机身出现漏水、不能正常脱水等故障,已经两次维修。2016年5月,再次出现相同故障,消费者向苏宁电器要求退货,但苏宁电器售后部门称厂商要求必须有外包装箱才能退货,因消费者未保留外包装箱,所以无法办理退货。根据有关规定,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符合退换货条件的,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调解,由苏宁电器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包装箱,办理退货手续。
日用商品类投诉家具是热点
2016年4月,消费者张女士在东丽区红星美凯龙订购了一套布艺沙发,价格3200元。按双方约定,两个月后沙发送到家,张女士就闻到一股刺鼻气味,商家称“放几天就好了”。但数日过后,刺鼻气味依旧,拆开沙发外套,发现里面填充的海绵又黑又脏,正是这样的填充物散发的味道。消费者想要联系厂家,才发现该产品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厂名、厂址等信息,于是要求红星美凯龙为其退货。商家称,沙发质量问题需鉴定才可予以退货。消费者认为沙发海绵已经发黑,明显有质量问题,商家再要求鉴定属于有意刁难,故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请求帮助。消协认为:通过生活常识可以确定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无需进一步举证,而是需要商家举证无过错。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
电视、网络购物投诉
2015年5月,消费者王先生在电视传媒三佳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台卡仕特多功能行车记录仪一体机。2016年6月,发现该商品不能正常使用,于是便拨打三佳购物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客服人员称需自行联系厂家售后进行机器升级才能正常使用。随后,消费者电话联系位于济南市的厂家售后,对方告知用户产品免费使用期为一年,如继续使用需每年支付80元的升级费用。消费者认为三佳购物在销售该商品时并未告知每年要支付升级费用,要求退货。三佳购物称:已与厂家售后沟通过此事,不用消费者支付费用。鉴于三佳购物销售商品时对涉及消费者利益相关事项未做明示,后续服务承诺与厂家答复不一致,且事实上消费者无法免费升级使用。最终消协调解,由三佳购物为消费者进行退货。(记者 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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