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60651676号 移动版
今年5月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实施,明确规范住宅全装修的实施范围、质量监管以及交付和使用管理等焦点问题。
昨天一早,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给住宅全装修管理再加“安全锁”,夯实房产开发、设计、施工和保修等各环节相关主体责任,对开发商规避行为说不。新规将从2018年6月10日起施行。
新规这样说
房源套数达到一定占比
要有交付样板房
根据新规,2018年6月10日起以毛坯报批报建,但实际以全装修集中交付的新建和尚未申领首批房源预售许可证的在建住宅工程,应按照省、市住宅全装修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
2018年6月10日前预售的毛坯报建全装修集中交付的住宅工程,其装修工程应按照装修合同履约,准业主应当对装修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装修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委托装修方的沟通,商定装修质量监督验收方式。
需要强调的是,交付样板房应设置在可售住宅房源内。同一项目中,户型、装修档次和装修风格相同的房源,其套数排序在前3位或占比达20%及以上的,在该房源预售前,应制作不少于1套交付样板房。样板房所对应单元的公共部位(指该户型所对应同层标准层电梯前室、同层楼梯间平台和相邻上下两跑楼梯)应制作交付样板区。
职能部门将通过协作和联动机制,加大对毛坯报批报建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后、集中交付前的巡查执法力度,查处建设单位按毛坯住宅验收,以全装修工程集中交付,规避监管的行为。
预售的全装修住宅项目
应引入准业主监督机制
新规还提到,建设单位在组织交付样板房施工前,应取得全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合格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未取得全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合格书》擅自组织施工的行为,应责令其暂停施工。
住宅预售后,对涉及住宅预售合同约定空间尺寸、装修品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变更应征得购房者同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核实土建及全装修设计文件的变更联系单内容是否违背销售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是否与已出具联系单存在矛盾,并予以注明。
今年5月中旬,本报曾对“招商雍景湾业主欲进装修现场监督遇阻”一事作了连续报道。新规对此类事件有了明确说法:
今后,预售的全装修住宅项目应引入准业主监督机制,通过设立工地开放日,建设单位组织购房者代表成立监督小组参与监督等形式,允许购房者参与全装修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准业主监督实施方案》,方案实施过程应以公开透明为原则。采取工地开放日形式的,工地开放日不得少于3次,必须包含主体和装修工程交接阶段、安装工程隐蔽阶段和竣工阶段,工地开放日邀请购房者代表不少于各阶段已预售户数的5%。
企业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
可能会被清理出宁波市场
住宅全装修完成后,建设单位应依照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污染物浓度限量标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住宅室内环境质量实施分户检测。
新规明确,每种户型(包括不同装修档次和风格)应分别抽取不少于5套对所有房间实施检测,其余住宅每户检测点数不少于2个,且应包含卧室或起居室等主要房间。未取得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结论为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分户检验。
新规提到,建立房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的联动机制,督促建设单位牵头对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存在的质量缺陷落实维保责任。对建设单位拒不履行保修责任,或保修工作拖沓、保修效率低下的情况,可按照物业保修金管理相关办法,动用物业保修金开展维保工作。
建设单位应建立专门的质量缺陷投诉受理和保修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因售后质量保修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质量保修责任,造成群体性上访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通报批评,向媒体公开曝光,并可责令暂停该项目未售房源销售,或对该建设单位开发的其他项目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备案书。
需注意的是,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形成跨区域联动机制,依法依规从房产开发、项目承接等市场准入方面予以限制,直至清理出宁波市场。
律师这样看
允许购房者参与监督
保障了他们的知情权
“这次的新规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在全装修房的报批报建、签订合同、装修施工过程、质量检验与检验等方面,对职能部门、建设方、施工装修方以及消费者等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孔德民说。
孔德民举例,比如,在事先的报批报建环节,根据新规的要求,在报批时以毛坯报批报建的,但实际以全装修交付的,应按照省、市住宅全装修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事中的实施过程环节,要求各有关单位以及购房者,都应当严格按照装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这次新规还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允许购房者参与全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从制度层面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参与监督权。事后监管方面,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按以上规定来做,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通报批评,向媒体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等措施。
宁波某房产观察人士表示,这次职能部门加大了宁波住宅全装修监管力度是值得点赞的。接下来,需要完善的细节还有很多,涉及的从报规到过程质量监督以及交付合格验收,还要职能部门花很多精力去真正落实到位。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516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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