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62252227号 移动版
从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每年3月10日前完成上一学年度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今年首次启动,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要求,质量报告是对本单位上一学年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全面总结,应明确表述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理念与目标,反映研究生招生与管理、培养过程与学位授予管理、研究生毕业及就业、研究生管理与服务、导师队伍建设等情况,突出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成果,查找和分析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等内容。
质量报告要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及各单位网站首页上公布,应充分体现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反映学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与状况,并据此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52227-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