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90354420号 移动版
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不仅需要在基层进行创造实施,更需要制定相应的上位文件,这次是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遵循。贯彻《意见》的精神,抓紧制定《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管实施细则》,配套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等标准,支持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指导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做好分类管理。
坚持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和中小学校内积极的引导并重的工作原则,强化师德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展学校课程督导检查,严把课程质量和和规范关,夯实课后服务责任,保障学校教育的应有功能,通过打组合拳方式解决问题,内外兼顾,统筹各方力量,明确分工。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一是要研究制定北京市实施意见,修订机构设置标准。二是要建立起一些长效机制,包括建立起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在各区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加强区级部门和市级部门协调,共同建立共享机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教育执法工作机制,我们将加强执法力量。要说明一下,我们现在主要是跟工商和教育有些部门,包括海淀已经试行建立比较专业的独立的执法队伍,所以联合执法和教育部门逐步建立起自己的执法力量相结合,来不断完善和强化这支力量。
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师德师风奖惩制度,建立培训教师行为准则,搞好校内外服务工作。提供三点半以后全覆盖的看管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
第三,进一步丰富实践活动的内容,把游学、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九个活动内容体系全部重新设计,按照德智体美劳的方式进行了整体构建,这里包括开学以后,要全面普遍性地开展“三点半”以后弹性离校制度。
通过这样一系列制度改革,我们希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最终的成为教育部门的助手,也成为家长选择教育的重要补充,实现共同发展。
续梅:
谢谢,下面请倪闽景副主任介绍上海市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尊敬的吕玉刚司长、续梅主任、俞伟跃副司长、各位同仁大家好,非常荣幸有机会简要介绍一下上海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情况。
上海的教育培训市场体量大、类型多,已经成为上海教育事业的重要补充。但也存在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现象。对此,上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2017年年初就开展了“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工作”,并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应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出台了关于培训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一标准两办法”,建立了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平台,取缔了500余所存在较大安全问题或者无资质的办学机构,叫停了15个中小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违法违规培训机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意识增强,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冲动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教育培训市场逐步走向规范有序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出台后,为我们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提出了更为详尽的上位要求。对此,上海将深入贯彻《意见》,在已有规范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四个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促进培训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部门分工合作机制。落实校内校外协调育人,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质量,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杜绝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做好家长和学生的引导宣传,切实减轻过重的课外负担。
二是健全合规机构入门审批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规范,制订相关指导材料,通过政府服务窗口、社会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办学者的直到遇服务,并优化完善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疏堵结合,促进符合条件、办学规范的培训机构拥有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培训要求。
三是健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发现机制。应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主动巡察、教育督导、年检年报和社会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无资质办学的培训机构和有资质培训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力争做到对所有区域全覆盖,对办学资质与办学过程全关注,对动态变化情况全跟踪。
四是健全各类培训机构的处理机制。会同各职能部门完善并推动联合执法,鼓励各区以《行政处罚法》和各部门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落实联合执法。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复杂问题、新问题建立法律适用的审定机制,加强执法培训,形成合法合规的执法流程,并且不断积累好的处理案例。同时,以各类检查和举报查处的结果为基础,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的信用管理体系。
上海将在教育部指导下,向兄弟省市学习好的经验,落脚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实效,服务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需求,不断健全完善上述工作机制,坚持长期稳步推进,促进培训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好的教育生态。
续梅:
感谢倪主任,下面请林洽生副局长介绍广州市开展有关工作的情况。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洽生:
各位媒体,各位领导,下面我介绍广州市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治理培训机构的乱象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助力广州争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
我市成立了以市领导为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市教育行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各区、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分类施策,依法维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同向发力,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
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消防、民政、人社等部门,充分依靠各区政府,压实街道(镇)的属地责任,依托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重点查清校外培训机构证照情况、安全状况、教学内容、师资力量等,已完成对8222家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并“一家一策”建立台账,其中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2195家。
同时,针对招生入学与培训机构挂钩、不遵守教学计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公办教师校外兼职等情况,对全市1497所学校进行了全面排查,各项数据均录入“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平台”进行统计、分析和管理。
第三,综合施策,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根据排查结果,采取果断措施,对1650家存在问题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分类整治,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整治工作规范化。坚持依法整治,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治理工作,全市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范本和执法流程指引。二是治理行动常态化。以街(镇)联合执法为主,通过真突击、真检查、真整改,推动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同时,先后5次开展全市集中执法行动,清查809家校外培训机构,其中停业整顿83家,限期整改403家。三是实施督查制度化。成立督查组,督促各区落实责任;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邮箱,收集群众关切的问题,重点抓,抓重点;公布“双有”“双无”机构名单,便于群众监督。“双有”就是有证有照,“双无”就是无证无照。
第四,疏堵结合,打造健康规范教育格局。
一是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制定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操作指引》,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批,做好办证服务。二是推动行业自律。举行“两公约一承诺”签署活动,要求课外培训机构挂牌亮证,集体约谈30所知名民办中学校长,杜绝违规招生;组织专家组集中审定培训机构的培训讲义,遏制“超纲教学”等现象。
三是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托管,采取政府给予经费补助,学校无偿提供场地,第三方公益普惠收费,家长部分承担,教师合理取酬等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内课后服务机制,减少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被动需求。
开弓没有回头箭,下一步,我市将坚持“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继续推动广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继续巩固治理成果。施行市、区、街(镇)三级联动,探索成立教育执法队伍,反复抓、抓反复,开展“回头看”活动,加强定期检查,突出政治审查,杜绝违规培训机构死灰复燃。
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问题导向,建立大数据系统,开发“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实现“管准入、管课程、管信用”三位一体。建立健全质量信用公开制度,促进培训机构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三是切实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擦亮“广州好教育”品牌。继续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广州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引导家长更注重对孩子综合能力的培养。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续梅:
感谢林局长。我们的发布环节就到这里,接下来看看记者朋友们有没有问题。
北京日报记者:
请问北京市教委的冯主任,您刚才提到,建立市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好像今年3、4月份的发布会上也提到过,不知道过去半年了,这个平台的进展怎么样?预计什么时候上线?上线之后,除了管理部门之外,能给普通的家长或者学生带来什么样的效果?第二个问题,您刚才提到建立教育执法工作机制,目前已经在海淀试点了,这个教育执法队伍主要由什么组成?它是检查什么内容?以后是否会在全市其他区县推广?
冯洪荣:
谢谢。建立这个服务管理平台,总体说是个信息化平台,目前平台已经基本建成,在前期摸排过程中,数据统计和任务分类上已经发挥作用。这个平台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发现问题的平台。第二部分是未来要服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平台,包括民办机构登记、准入、课程管理,包括它的信用管理、白名单、黑名单都要在这个平台上呈现。第三部分,这个平台还要跟学籍管理系统对接,这样有利于从多个方面来掌握学生课外负担的情况。因为这个平台是三个组成部分,目前在数据摸排这部分的功能已经基本完成,在准入和其他部分也正在对接,也就是说这个过程到年底就能够基本建成。
第二个问题,关于执法力量。培训机构的治理是个系统的、长效的工程,因此我们第一阶段在集中治理以后,按照四部委的要求,会进入长效治理阶段。我们认为,长效治理阶段关键是两个重要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要依法有规矩,这个《意见》和北京市将要制定的《实施意见》就成为重要的依据。第二个问题是要怎么执行,目前来看,因为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比较多,分类比较广,情况历史积累比较复杂,如果没有力量来执行这样一个规定,就会使得管理效果受到一些影响。因此我们在探索,要建立起比较强大的执法力量。这个力量的考虑,首先因为教育的执法力量是不健全的,但是工商、民政的执法力量是比较强的,所以要强化机制和力量,就是要充分发挥横向联合综合执法,要依托这些已有执法力量和教育部门的衔接,大家形成执法合力。
再有,教育部门也要加强自己的执法力量,刚才您提到了,在海淀已经整合了一些力量,因为我们执法执的是教育法,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所以我们都有一些相应的执法标准和执法人员的资格要求。目前海淀在教育系统内通过设定标准、培训,建立一支队伍,各个区也通过不同的方式在做,比如很多区将教研队伍当中一些人员,还有教育系统当中的一些人员,通过专兼职的方式,来充实执法力量。北京市在这方面也鼓励各个区在做。
我们北京市现在已经做了的,就是针对幼儿园的执法力量。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现在幼儿园的执法队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全市建立起一百人专职编制的队伍,目前这个队伍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因为学前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也很多,所以我们将逐步按照各区的创造和探索,来研究多种方式,加强市级层面的执法力量,这会有个过程,但是一定是个方向。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请问吕玉刚司长,这份《意见》是否适用于互联网在线的培训机构?针对互联网在线的培训机构的特点,您觉得规范这些机构的发展应该制定那些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吕玉刚:
这个问题请俞伟跃副司长回答一下。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
这个问题在文件第五大条,强化监督管理规定,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未来网记者:
请问,今年2月在相关通知里面提到进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时有强调过,校外培训机构不能提前学、超纲学,包括这次《意见》当中又提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在最近我们未来网记者做的一些走访调查当中发现还是有这种情况存在,不知道我们《意见》出台之后,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吕玉刚:
这个问题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是个关键问题,这段时间我们也注意到有些媒体的报道也反映了这些问题,这也反映出我们的专项治理工作还是在进行时。我刚才在给大家介绍的时候也讲过,我们上半年主要是摸排,下半年是集中整理。在上半年摸排过程当中,也体现了边摸排边治理的工作原则,有4万多家得到了治理。下半年将进行集中治理,在治理过程当中,有几个重点,一是场地、机构的设置是不是符合标准,更关键、更核心的是我们的培训行为,特别是超标培训、超前培训的问题。
我注意到一些反映,暑假期间,有些培训机构还在搞提前的比如小升初的课程等等超前培训行为,包括一些班次。下一步,就是怎么治理超标超前的问题,特别提出我们培训的班次、培训的内容、培训的对象要相协调。就是说你办什么班、教什么内容、招什么学生,应该和我们学校的教学工作是相匹配的,不能办一个班,他是三年级的学生学四年级的课程,这是不允许的。所以要求我们每个培训机构要把他的培训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报我们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审核同意之后,你才办这个班,每个班都要进行审核,这是下一步治理工作当中非常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把这个工作做实了,才能杜绝超标培训、超前培训。所以下一步我们要重点解决这个问题。
科技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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