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110756503号 移动版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天天3·15报道组
11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3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7号)和《关于19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1号)要求,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根据国家化妆品抽检工作安排,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周口市太康县吴占营商店经营的2批化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标称生产企业为(中外合作)嘉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为“J/B03:24/2019:03:24”的爱诺美白防晒霜SPF30 /PA ,检验结果为“未检出批件标识的防晒剂:二苯酮-4、二苯酮-3、水杨酸乙基己酯”。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为“YOUXI0309/20200309”的爱自己防晒套盒,检验结果为“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奥克立林、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商店法人吴占营处以:停止经营化妆品7天;没收违法所得540元;并处罚金1512元的处罚。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56503-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