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111156627号 移动版
CNSPHOTO提供
张西流
随着各大传统品牌纷纷“触电”以及品牌商品多年来在商品品质和服务上的口碑积累,品牌商品已成为每年电商大促期间消费者购买的主流商品。然而,有消费者反映,网购同品牌变频空调要提前5分钟开机;一款看似一样的电视机价格相差千元,实则型号相差一个数字……这背后是品牌“电商专供”的异化。
从表面上看,一些电商推出“专供”或“定制”经营模式是一种创新举措,不仅有助于商品促销,而且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超值化的需求体验。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显然仍存在一些让消费者大失所望的情况。据媒体报道,电商“专供”的家电,存在价格便宜但偷工减料的情况;“专供”的食品,在包装上大肆宣传自己,有夸大宣传的嫌疑;“专供”的服装,网络同款但质量差了很多;“专供”的数码产品,所谓的低价高配实则关键部件缩水......可见,一些所谓的电商“专供”,实则已沦为忽悠消费者的一种“套路”。
不可否认,如果电商“专供”商品符合国家标准,仅仅是型号等有些小差异但价格更低,那么电商其实是利用信息优势和渠道优势在为消费者提供实惠。问题是,一些电商“专供”以低价博眼球、拿“价廉物美”当卖点,明知道销售的是两种不同的产品,却刻意混淆,也不尽到告知义务,使消费者频频落入“专供”的陷阱,导致利益受损。可见,一些所谓的电商“专供”属于不实促销,涉嫌变相消费欺诈,触碰了不正当竞争的红线。
从电商“专供”现象中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诸多困难,特别是在一些领域,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周全的保护,消费者和电商的地位不能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特别是网购“两高两低”现象,是消费者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老大难问题。一是电商失信收益高、失信成本低,而且失信收益远高于失信成本;二是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低,维权成本远高于维权收益。比如,在电商“专供”促销活动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同样需要承担举证义务,维权成本会很高。
可见,电商“专供”,还须监管“专心”。首先,规范电商“专供”行为应成为一种管理常态,将严重产品失真和价格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方便消费者监督。同时,加强对电商平台商品质量和价格管理,落实诚实守信经营责任。特别是电商平台要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集中促销期间质量和价格监控机制,利用技术手段预防商家涉嫌违法的调价行为。此外,消费者也要培养良好质量和价格意识,坚持理性消费。只有维护了消费者权益,网络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才能通过消费安全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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