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9] 050562179号 移动版
2019年4月30日上午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大气环境办公室主任姚晓军先生、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区域协调处负责人郭辉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一直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我厅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持续推动全省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邀请到陕西省大气环境办公室主任姚晓军先生、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区域协调处负责人郭辉先生。将向大家介绍我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姚主任介绍我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情况。
陕西省大气环境办公室主任姚晓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接下来,我就2018-2019年秋冬季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2018—2019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初步统计数据,2018-2019年秋冬季(即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23,较去年同期下降0.3%;全省优良天数平均116.5天,同比增加0.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15.5天,同比增加5.0天;PM10平均浓度11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
关中8个市区综合指数平均为6.92,同比下降1.0%;优良天数平均98.4天,同比增加4.6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22.4天,同比增加6.9天;PM10平均1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PM2.5平均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根据《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西安市同比下降5.6%,杨凌示范区同比下降4.5%,均完成国家秋冬季PM2.5浓度考核任务(同比下降4.5%)。渭南市有所改善,同比下降3.4%。韩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的考核任务。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2018-2019年秋冬季,全省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商洛、安康、榆林、汉中、延安、杨凌、铜川、宝鸡、韩城、西安、渭南、西咸、咸阳。
与去年秋冬季相比,延安、汉中、西安、杨凌、咸阳、渭南、宝鸡等7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商洛、安康、西咸、榆林、韩城、铜川等6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下降的前3名依次是西咸、榆林、韩城。
(二)优良天数
2018-2019年秋冬季,13个市(区)优良天数为76~157天,最多为延安(157天),最少为咸阳(76天)。其中,杨凌、西安、汉中、咸阳、渭南、西咸等6个市(区)优良天数分别增加22天、14天、10天、9天、9天、3天,榆林、商洛、延安、韩城、铜川、安康、宝鸡等7个市(区)优良天数分别减少16天、13天、11天、10天、9天、3天、1天。
(三)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2018-2019年秋冬季,13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0~43天,最少为延安(未出现),最多为咸阳(43天)。韩城市、延安市同比减少1天,榆林市同比持平,咸阳、西咸、渭南、西安、宝鸡、铜川、杨凌、汉中、安康、商洛等10个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分别增加17天、13天、6天、5天、5天、5天、5天、4天、3天、3天。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
2018-2019年秋冬季,13个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范围为83~15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18微克/立方米;杨凌、渭南、汉中、咸阳、铜川、西安、宝鸡、榆林等8个市(区)PM10平均浓度有所下降,商洛、韩城、安康、延安、西咸等5个市(区)PM10平均浓度有所上升。
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42~101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9微克/立方米。西安、杨凌、渭南、汉中等4个市(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有所下降,延安市持平,商洛、榆林、西咸、安康、咸阳、韩城、宝鸡、铜川等8个市(区)PM2.5平均浓度有所上升。
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全省上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扎实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坚持系统谋划、标本兼治,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赢秋冬季攻坚战的系统谋划。
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省委书记胡和平亲自主持召开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关中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分析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研究防治之策。常务副省长梁桂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专题会议,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市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亲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格局已经形成。
二是成立汾渭平原区域协作机构。2018年9月29日,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西安召开,标志着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启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胡和平书记任协作小组组长,我省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发挥着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召开了2次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印发了《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协作小组6方面职责及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做好了组织保障。
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制定实施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补充版)》《汾渭平原"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联动机制方案》等配套文件,紧盯重点精准施策,明确年度和2018-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治源头、管根本的重大举措,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结构优化,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关中6市2区2018年以来累计摸排"散乱污"工业企业27080户(累计剔除不属于"散乱污"工业企业4140户),完成综合整治22909户,完成比例99.8%。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除外)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提前2年完成国家要求的改造任务。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685个,煤化工行业泄露检测与修复项目28个,三次油气回收治理项目1198个,餐饮油烟治理9210家。
二是加快优化能源结构。西安、咸阳纳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范围,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落实采暖季气源总量53.4亿立方米。2018年以来关中地区共完成清洁能源替代103.9万户,完成70.66万户任务的147%。拆改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3789台3837蒸吨,拆改台数总进度已达88%,超额完成年度拆改60%要求。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24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63万千瓦、风电装机50万千瓦、光伏装机127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同比增长20%左右。
三是加快完善运输结构。2018年,我省完成铁路货物发运量16716.4万吨,比去年增长2524万吨,增幅17.78%,铁路货运比例不断提高。全省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覆盖销售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品;11月底前完成省内全部国六油品的置换工作,并于12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印发《全省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关于过境柴油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的指导意见》,2018年共淘汰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及"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3.2万辆。开展全省"黑加油站点"进行集中整治,共依法取缔"黑窝点、桶子加油点"84个,查处流动加油车34辆,查处不合格油品51.7吨,移送公安12人。
四是加快改善用地结构。2018年,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514.5万亩,完成沙化土地防治任务105.54万亩。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达到2.8万亩。2018年以来, 各级住建部门累计检查工地4251次,建立台账工程11624个,行政处罚1096起,共处罚金4068.58万元。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其他城市达到80%以上。
(三)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日常化汾渭平原区域协调机制。各省、市均确定了专门人员负责与协作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对接工作,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研判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收集归纳联防联治工作建议意见,切实做到日常工作有人抓,工作信息沟通无障碍,确保了协作小组和办公室确定事项落实落细。
二是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测和会商机制。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了汾渭平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数据共享和预报预警联防联控会商工作机制,实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每天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做到准确分析汾渭平原整体空气质量状况,提高汾渭平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的精准度。
三是建立了快速、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按照《汾渭平原重污染天气响应联动方案(试行)》的分工,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建立起预警提前、响应及时、联动迅速、效果明显的响应联动机制,实现11市同向发力,协同治理的要求。
(四)加强污染管控,全面提升大气环境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实施"一厂一策、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措施具体落实到了企业每条生产线和每个工地。每周组织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实现了省、市间高效快捷地指挥和调度,通过在线监控、电力监控平台、交叉执法等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4606家涉气企业及386户错峰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同时,对每次重污染过程应急管控执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市进行督办问责。
二是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密构建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网络,目前全省基本形成了由172个各类空气自动站(50个国控站、111个省控站、3个背景站,2个质控站,3个区域站、2个激光雷达和空气污染在线源解析站、1个农村站)及27个酸雨监测点、4个沙尘暴自动监测点、1个温室气体自动站、100个降尘监测点组成的"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实现对334家重点涉气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建成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12台,在建28台。关中地区"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团队开展大气污染物精细化来源解析和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三是强化大气污染督察执法。
截至3月31日,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督查组在关中8市(区)累计检查企业(点位)共47324个,督办问题3130个,占比6.6%。今年1月份,省厅抽调省市两级骨干力量组成10个检查组,对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关中地区应急响应工作开展交叉检查,共发现违法案例276件。2月份,省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关中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关中8市(区)64个县(市、区、开发区、新城)的569家涉气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40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占检查企业总数的70.8%。2018年以来约谈治霾不力城市8个,"点穴式"督察县区4个,预警提醒谈话县区14个。通过"督政"与"查企"并举,层层传导压力、推进责任落实,有效保障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五)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构建全民行动的格局。
一是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在省生态环境厅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分别设置了"空气质量"栏目,对我省秋冬季大气攻坚行动进行信息发布、空气污染成因专家解读和工作展示,同时每天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实时动态更新空气质量数据。截至目前微博、微信上发布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信息2000余条。
二是加大涉气违法企业曝光力度。在省厅网站、"两微"平台、省级有关新闻媒体上及时通报涉气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涉气企业排放不达标、扬尘污染管控不力等问题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
三是积极构建全民行动的格局。持续开展"全民盯防污染源人人都是行动者"志愿者总动员行动,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主题,举办环保沙龙,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开展了"雾霾及应对"、"提升气质 守卫蓝天"臭氧污染科普等环保沙龙主题活动。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发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坚决做好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治理、无组织排放管控、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等工作,在减少污染排放、调整"四大结构"、强化督政督企、提升能力建设上下大功夫,展示新担当、彰显新作为,以更强的势头、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
谢谢大家!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吴忠涛:
感谢姚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新华社:汾渭平原2018年第一次纳入国家大气治理重点区域,陕西省作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牵头省份,2018-2019年秋冬季都做了哪些工作?
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区域协调处负责人郭辉:
我首先通报下2018-2019年秋冬季汾渭平原空气质量情况。受2019年开年以来的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浓度同比持平(京津冀“2+26”城市同比上升5.8%)。西安、杨凌完成国家秋冬季PM2.5浓度考核任务(同比下降4.5%)。渭南市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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