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9] 100476294号 移动版
谢谢对你对新疆自治区物业管理的关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民生问题,是随着住宅商品化、管理民主化、服务社会化而衍生的社区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物业服务企业在治安防范、消防管理、人口管理、社区治理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5月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疆自治区物业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推进社区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新疆自治区物业管理仍然存在《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业主大会制度落实不到位;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尚未建立;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综合服务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为更好的贯彻《条例》,切实解决当前新疆自治区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需要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总体要求、明确各级部门职责、落实物业管理各项制度。一是完善物业服务配套措施,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制度;四是建立物业服务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机制;五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六是继续做好《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因时间关系,在这里就不展开细讲了,希望媒体记者朋友继续关心和支持新疆自治区物业管理工作,共同提升新疆自治区物业服务质量,积极推进社区文明、和谐、健康发展,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谢谢!
新疆日报记者:
李林毓副厅长您好,我是新疆日报记者。《分析报告》中提到建筑工程投诉总量较大,人民群众对房屋质量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已经成为投诉的主体。请问,如果业主认为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何申请鉴定和维权?谢谢!
李林毓:
近些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改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问题也随之增加。工程质量投诉亦成为百姓棘手的热点问题。如何解决并处理好住宅工程质量的投诉问题,正确维护投诉与被投诉人的正当利益,已成为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重点。
一、如果业主认为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自行委托专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鉴定费用由业主先行垫付,如鉴定结论确属严重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如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承担。相关责任主体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的,业主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房屋住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业主首先应当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质量保修书等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找房产开发商进行维权,对于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由房产开发商负责维修,如维权未果,业主可以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协调解决房屋住宅质量问题,并依法追究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谢谢!
李洁:
好的,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新疆各领域质量状况。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可以向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今天发布会的相关资料已发放到公开邮箱,会后大家可以向工作人员索要邮箱地址。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76294-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