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07028713号 移动版
浙江工商抽检黄金珠宝玉石饰品,合格率一半不到,“商品标识”成重灾区。周六福、卡地亚等知名品牌上黑榜。
近来,黄金、珠宝、玉石,这类贵重商品的消费投诉在不断增长,去年浙江全省12315系统收到首饰类商品投诉642件,今年1-6月,首饰类商品投诉326件,同比去年增加15.6%。
近日,浙江省工商部门抽取了杭州、宁波、温州等地2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92批次商品(其中贵金属19批次、珠宝玉石73批次),最终结果令人乍舌:不合格48批次,合格44批次,批次合格率不到一半,只有47.83%,不合格商品中也包括周六福、尚晨珠宝、卡地亚等知名品牌。
□通讯员杜文博记者陆冠均
商品标识不合格知名品牌纷纷上榜
在此次抽检的不合格商品中,问题基本都出在“商品标识不合格”上,不合格项目包括:名称、质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编号、厂名及厂址或销售企业的名称及地址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等。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国升说:“消费者购买黄金玉石有一个误区,觉得标识不重要,这其实很片面。”吴国升告诉记者,由于黄金玉石商品单价金额高,还有保值增值等特性,所以其标识标注有别于普通商品,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标注都有严格要求。
“这次抽检,许多珠宝玉石饰品的名称标注都是不正确的。”浙江省工商消保分局副局长孙一峰举例称,有的玉石笼统标“玉”,还有的标“黑幽灵”、“钛晶”等看上去很别致的名字,其实都是不允许的,“像杭州一家购物城销售的某款标注为‘绿幽灵手链’的产品,实际上应该标为‘水晶手链’,也不能说它是假货,但商家有可能利用消费者不懂行,把这款普通手链的价格标高两千块。”
选择比较有公信力的品牌,成为消费者挑选黄金珠宝玉石饰品的重要依据,但这次抽检不合格的品牌当中,不乏一些知名品牌,其中就包括周六福、南亚、尚晨珠宝、义源、晶永恒、卡地亚、明希等。
事实上,如果缺乏合格的标识标签,消费者在正规的品牌珠宝店都有可能买到次货。据调查,黄金珠宝品牌专卖店大多数采取加盟合作的经营模式,品牌商通过收取专卖店的加盟费、标签费等获取高额利润,在管理无法到位的情况下,加盟商时常会“挂羊头卖狗肉”。吴国升说,加盟商、销售商都有一些自己的进货渠道,并不一定都是品牌商生产的好货,“消费者以为自己高价买到的是品牌商自行生产加工的珠宝玉石,其实可能是外省一些玉石生产基地的普通产品,这样就吃亏了。”
纯度高达99.999%的“万纯金” 标准根本不存在
杭州某珠宝城内,一商家以“万纯金”为卖点,宣称“万纯金9999·中国专利奖”,还有一家珠宝店铺以“XX品牌Au9999高纯金国检标签样本”、“XX品牌珠宝Au9999高纯金品质保证,单块原料使用标准不低99.995%”宣传并销售万足金,天猫一知名品牌官方旗舰店还宣传“AU99999高纯金定制”,宣称“纯度高达99.999%”。以上这些高纯度的黄金是否真的存在呢?
根据现行《首饰贵金属纯度规定及命名办法》,金含量达到99%可称之为“足金”,达到99.9%称之为“千足金”,但饰品行业黄金标准里却没有“万足金”、“万纯金”、“高纯金”及99.99%含量的命名方法,“也就是说,市场出现‘万足金’或者‘万纯金’都是企业自创概念的宣传行为。”浙江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说,商家以此宣传,意为误导消费者。
实际上,黄金珠宝玉石市场的乱象还不止于此,叶元春表示,珠宝商不标或错标标签标注的现象比较严重,像“鱼石玉手镯”、“红绿石手镯”、“云南翡翠”等都是标准中没有的名称,而且很多商家不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更有商户直接开价每张8元另行出售鉴定证书。
同时,珠宝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现象也有存在,叶元春介绍说:“杭州一珠宝商家以300元售卖一款乳白色手镯,说是象牙,面对我们业内专业人士的质疑,他马上又改口称为海象牙。”叶元春提示说,一些商户会用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同类天然珠宝玉石,比如用石榴石冒充天然红宝石,合成祖母绿冒充天然祖母绿,合成水晶冒充天然水晶等,消费者都要格外注意。
珠宝行业新规范今日起实行
据此次抽检暴露出来的问题,消费者在选购珠宝首饰时,应先查验“标识”,买贵重珠宝玉石饰品时,一定要记得索取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
针对一些不法珠宝商利用似是而非的英文简写字母来以次充好的情况,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应该坚持索要全部用中文书写的发票,叶元春说:“可以的话,最好把首饰标识上注明的内容都写上去,特别要让商家注明饰品名、珠宝玉石材料名、质量、等级等,万一发生纠纷的话,发票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消费者要是对购买的贵金属珠宝玉石存有疑惑,可以到当地黄金珠宝饰品质量检验站进行检测,也可以向当地消保委或当地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电话咨询。若和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质检等相关行政部门申诉,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需要关注的是,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起草、制定并出台了《浙江省珠宝饰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规范》特别对珠宝饰品的宣传介绍、价格标识、饰品标识的印记、标签、其他标识物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售后服务、禁止欺诈、非现场购物的特别规定等方面作了详细规范,这对浙江珠宝饰品全行业的自律和约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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