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08079919号 移动版
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曾璇 实习生 谭滢) 据《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销售服务投诉13,128件,其中涉及合同问题7,491件,售后服务问题2,177件。“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投诉难点。
据《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显示,电商经营者在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有关规定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电商经营者履行新《消法》、新责任难尽人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
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
擅自扩大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解释。不少电商经营者还设置了“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使得消费者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大打折扣。
新《消法》为解决消费者在特定交易领域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意思表示受影响以及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问题,第一次将“七日无理由退货”纳入法律中,赋予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
电商经营者有必要明确新《消法》第二十五条“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的执行标准。尽早消除“购物过程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格”、“擅自扩大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解释”等行业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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