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101412099号 移动版
齐鲁晚报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宋旭东
齐鲁晚报()记者获悉,栖霞的陈先生买了辆新车,可新鲜劲还没过,保险杠的车漆却莫名其妙的爆裂、脱落,陈先生与销售商、生产商协商多次无果后将他们起诉到法院,但因喷漆顺序和工艺属于商业机密,相关鉴定机构无法对此做出鉴定,陈先生无奈撤诉,最终由法院做出了调解。
去年4月份,栖霞的陈先生买下了一款新车,没想到过了一个月,就发现前后保险杠的银灰色车漆开始起泡、爆裂。银灰色车漆脱落的地方显露出的是淡蓝色的车漆,刮开淡蓝色的车漆,露出的又是乳白色的车漆。陈先生认为这不但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且很可能说明购买的不是新车,在与销售商、生产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25万元车款。
销售商称保险杠属于汽车塑料外部件,不影响整车的功能和安全,原告陈先生所说的车漆脱落情况,不排除发生碰撞后自行维修所致。生产商则称原告陈先生所购车辆存在底色多个颜色问题,在生产工艺上是允许的,因为保险杠是塑料外部件,是配套厂家按照生产厂家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采用的是康采恩标准,油漆涂层包括底漆、色漆和清漆三层,并且允许补漆,在补漆的过程中,可以采用黑色、蓝色、灰色等色调。
面对生产商的解答,作为普通消费者的陈先生一头雾水,于是申请对此鉴定。法院在寻找鉴定部门时,鉴定部门解释称不同的厂家有不同的喷漆顺序和工艺,这属于商业秘密,没有一家鉴定部门能对车漆的喷漆顺序做出鉴定。承办法官咨询烟台某汽车公司,公司提供了一套整车钣金、喷漆流程工艺说明,但也无法解释原告陈先生所遇到的情况。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之下,作为被告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免费给原告陈先生更换前后保险杠,陈先生虽然不满意,还是无奈撤回起诉。
对于该案,法官评价说,随着一些新工艺的产生,无法鉴定的情况日益增多。面对此种情形,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对案件作出裁判。对证据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如无法鉴定又不能对对方列举的证据进行有效反驳,该法律后果应由其自身承担。具体到本案,虽说陈先生撤回起诉实属无奈,但通过走调解之路也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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