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101412100号 移动版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我在这个小区刚住了六年,小区里的管道就老化需要维修让我交钱,往后还要在这里住几十年呢,交到啥时候是个头啊。”近日,家住市区黄河五路渤海十二路滨海花园小区的张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其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正在向业主收取50元的管道维修费,这令其非常不能理解。
>>>业主:入住五六年就开始交管道维修费往后还要交多少?
23日,记者来到市区滨海花园小区,刚进该小区大门就看到一张物业公司贴出的红色通知,上面写道:由于本小区管道老化,开发商不再承担一切维修费用,维修基金一直不到位,经研究决定,业主每户需交纳50元维修费。对这张通知中的内容,该小区业主议论纷纷。
“俺刚搬进来三年,就说管道老化,哪有坏得这么快的管子呀。”业主林女士称,这套房子是她为儿子买的婚房,本来以为可以居住六十多年,没想到住了三年就被物业告知小区管道老化,需要业主出钱维修管道,她对此很不理解。“还没办下房产证来管道就老化了,想想心里就堵得慌。”
记者采访得知,该小区是2007年底交的房,业主最多居住六年多时间,大部分居民都不能接受管道老化一事。“其实,我不是心疼那50块钱,我就是觉得往后那么多年,光管道维修费就得交多少钱啊,这个钱一旦交上,就会交起来没头了。”张先生称,小区内的管道的确经常破裂,仅自来水管道就已破裂多次。冬季供暖期时,暖气管道漏水更是经常的事儿。“但我觉得这是管道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来管,凭啥质量问题让业主来承担后果。”
采访中,也有业主表示能够理解物业公司此举。“管子光坏,可不能总让人家物业掏钱,听说物业公司都赔钱,再说50块钱也不多,全小区300多户,加起来也不过15000块钱。”业主高先生告诉记者,据其了解,以往的管道维修费用都是物业公司交纳的,他认为这部分费用应该由业主共同承担,才能令物业公司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物业:开发商不管没有维修基金只能业主承担维修费用
针对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刘姓经理。“小区的暖气管子都锈蚀了,一到冬天不是这里漏水就是那里漏水,去年暖气管子漏出来的水都渗到外边商铺那里了。”刘经理手指小区院内的三处明显修补过的地面告诉记者,去年冬天,暖道管道漏水导致小区沿街商铺门口大面积结冰,最后挖开三个大坑才找到管道的漏水位置。“当时,那暖气管子都锈蚀了很多小窟窿眼儿,管子老化得很严重。”
而维修此处老化管道的3000多元花费,均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的。眼看马上又到供暖季了,刘经理称,物业公司实在拿不出管道维修费了。“去年那3000多块钱,物业公司自己出了,没和业主要一分钱。咱不说别的,我们物业公司光贴补小区里的水费,每个月就得需要两三千块钱。”
2007年底才交房,小区管道就老化得如此严重,维修费用是否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呢?刘经理表示,他也多次向开发商提过此事,但是暖气等管道已过两个采暖季的保修期,而房子也超过了五年的质量维修期,管道老化问题已不在开发商负责范围之内。“都出保修期了,开发商从去年就不管了,物业公司又没有房屋维修基金,维修费只得由业主承担了。”刘经理表示,希望业主能够理解此事。
□记者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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