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111916394号 移动版
工商部门称:加油站虽挨过罚 现今油品仍待检验
质监部门称:抽查过3次 尚未发现加油站短斤少两
11月14日上午,家住市区胜利路的张女士来电反映,她开车前往广丰县城办事,途经洋口镇境内时车子没油了,只好拐弯到当地一家名叫新油源的民营加油站加油。她发现该加油站每升成品油的价格在实行降价后仍比其他加油站便宜0.3元。她很担心所加入的成品油质量有问题。
记者王调翁 文/图
物价部门称:成品油零售企业可自主定价 前提是不超过最高零售价
记者根据张女士所反映的问题,于当日下午来到洋口镇这家民营加油站核实调查,只见加油站入口处写着“柴油汽油优惠0.3元”。记者向加油站一位正在为车主加油的中年女子询问,对方告知油价是在其他加油站调价后的基础上每升成品油再优惠0.3元,包括柴油与汽油。随后,记者来到广丰县物价局了解。该局副局长毛运寿答复,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当然,也不能低于成品价进行不正当销售。至于车主怀疑成品油是否存在短斤少两或质量问题,则分别由质监与工商部门进行监管。
针对该辖区加油站成品油计量问题,广丰县质监局潘龙局长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已经安排执法人员对包括这家民营加油站在内的所有加油站成品油计量器具先后抽检了3次,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1千升允许存在3升的误差”进行抽查,暂时未发现辖区内各加油站出现短斤少两行为。今后,执法人员将加大抽检次数,避免经营者出现短斤少两行为。
这家民营加油站的成品油质量问题如何?记者最后来到广丰县工商局了解。该局市场监管股王文高股长告知,早于今年5月14日,由市工商局统一安排,通过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这家民营加油站正在用于销售的0号柴油进行了实地联合抽样,结果发现被抽检的该批0号柴油有机械杂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属于不合格产品。因经营者行为已违反《产品质量法》,已对当事人予以人民币1万元的经济处罚。但王股长说,尽管抽检到当时这批0号柴油为不合格产品,并不代表其他批次的成品油为不合格产品,这还有待再次抽检才能辨别。
(原标题:车主担心质量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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