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40735134号 移动版
易初莲花和华榕今年青团又不合格脱氢乙酸虽安全但青团添加属违法,对“屡犯”企业将从严依法追究责任2016年04月01日05:上海·广告稿件来源:解放日报本报讯(记者陈玺撼)生产企业违法添加防腐剂,和生产经营环境控制不力导致菌落总数超标,始终是困扰青团食品安全的两大问题。上海市食药监管局昨天公布近期针对本市产销青团的监督检查结果,72批次被抽青团有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屡教不改企业将从严追究
不合格青团分别为: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川沙店销售,标称生产企业为上海华榕食品有限公司的华榕悠品青团(麻蓉馅)、华榕悠品青团(红豆沙馅),不合格指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上海老同盛有限公司西凌食品商场销售,标称生产企业为上海遥力食品有限公司的荠菜青团,不合格指标为菌落总数;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开鲁路店销售,标称生产企业为桐乡市乌镇泰丰斋旅游工艺品食品有限公司的艾草青团,不合格指标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市食药监管局表示,所有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青团均已被责令下架、停售或主动召回整改,相关区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查处相关企业。
记者查阅历史监管数据发现,2014年4月,市食药监管局公布的7批次不合格青团名单中,也有易初莲花超市和上海华榕食品有限公司。当时,启东市康民食品厂生产、易初莲花超市销售的1批次青团检出脱氢乙酸,同样检出脱氢乙酸的还有上海华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华榕悠品青团。
对于生产经营企业“屡教不改”,市食药监管局专家表示,青团属于易腐败食品,不易长时间贮存,企业为延长其在货架上销售的时间,很容易抱侥幸心理在其中违法添加防腐剂。对于“屡犯”的企业,监管部门将从严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脱氢乙酸不适用蒸煮类粮制品
据介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应用广泛、低毒高效的防腐、防霉剂,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尤其对霉菌抑制作用最强。
低毒到什么程度?拿实验动物(小白鼠)的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1克/千克体重作参考,一个体重70千克的成年人一次吃下70克脱氢乙酸才有危害身体健康的可能。这是什么概念?一般面包中依法添加该类物质的最大剂量是0.5克/千克,假设参加实验的成年人,吃的面包都按0.5克/千克的剂量添加脱氢乙酸,要一口气吞下280斤面包,才可能有“危险”。
既然这样,为何青团里不能加?加了算不算违法?原因是国家相关权威部门数年前的一纸批复,,将青团列为蒸煮类粮食制品,此后出台的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脱氢乙酸的适用范围内找不到蒸煮类粮食制品的踪影,根据“没有标明就不允许添加”的原则,这种添加剂就与青团“无缘”了。尽管业内对此有颇多非议,但既然法律和标准已有规定,企业就应当知悉并贯彻执行,不能再继续偷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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