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40835192号 移动版
记者刚刚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2015年该局共检出不合格进出口工业产品1041批,货值4.44亿美元,批次不合格率为1.34%。在不合格产品之中,进口工业产品占据绝大多数,共计1017批,货值4.43亿美元,主要包括“资源化工类”(占50.62%)、“轻工与纺织品类”(占34.71%)和“机电类”(占13.52%),其中安全项目不合格批次占比达11.45%。
据悉,去年珠海检验检疫局共完成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7.74万批,货值103.2亿美元,分别占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总量的63.97%和90.81%。其中,进口工业产品5.49万批、货值95.78亿美元;出口工业产品2.25万批、货值7.42亿美元。
在出口退运方面,2015年珠海地区出口工业产品退运220批,货值962.01万美元,其中216批为非法检产品。退运国家(地区)主要是中国香港、美国和德国。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占比达85.5%。
该局工作人员对记者透露,珠海地区出口退货主要以机电类产品居多,包括变压器、小家电、打印耗材等。其中打印耗材类产品数量明显增多,部分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容易出现漏粉、品质波动大、打印效果不佳等现象。
2015年珠海地区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状况暨检验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及珠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科学高效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检验检疫执法把关和服务发展效能,努力为维护国门安全、促进经济健康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下面,通报2015年珠海地区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状况暨检验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检出多批进口婴幼儿服装安全项目不合格
【案例标签】进口 婴幼儿服装 安全卫生 不合格
【案例描述】2015年,珠海局通过风险防控机制,在辖区不同口岸先后检出同一品牌(CDRL牌)共计33个批次进口婴幼儿服装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产地为孟加拉国、印度,具体项目包括纤维成分含量、甲醛、PH值等。珠海局及时对相关收货企业出具相关证书并监督其完成后续整改、销毁工作。
【案例点评】婴幼儿和儿童皮肤娇嫩,抵抗力较弱,加之日常出汗较多,易受到有毒有害物质的影响和侵害。针对婴幼儿服装这类高风险产品,我国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对相关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均有严格要求。根据往年数据统计和质量分析,珠海口岸进口婴幼儿和儿童服装涉及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情况时有发生。2015年,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在口岸检出涉及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进口服装54批,货值27.3万美元。
案例二:检出进口意大利产仿真饰品铅超标13倍
【案例标签】意大利 仿真饰品 铅 超标
【案例描述】2015年3月,珠海局对一批产自意大利的进口仿真饰品(品名:黄铜制指环、耳环)进行检验时,发现其中的3款耳环有害重金属铅含量严重超标,最高检测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 28480-2012)规定限量的13倍。为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珠海局依法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案例点评】铅(Pb)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接触大量铅释放量可损害人体神经、造血、消化、泌尿、骨骼等各类器官,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同时铅还是影响婴幼儿及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元凶”,其造成的智力损害不可逆转。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仿真饰品时应向商家索要有效的检测报告,并关注检验检疫部门发布的不合格产品信息。
案例三:退运放射性超标进口钴矿
【案例标签】放射性 超标 退运 矿产品
【案例描述】2015年9月,珠海局执法人员在高栏国际货柜码头对进口货物进行日常放射性监测时,发现2个集装箱表面γ射线剂量率超过环境本底值10倍以上,属严重超标。经调查,放射性异常的集装箱所装载货物为产自刚果(金)和赞比亚的进口钴矿,放射性核素为镭226和铀238,珠海局及时将其退运出境。
【案例点评】对进口货物实施放射性监测和处置是检验检疫机构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其与国门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放射性物质不仅容易引起人体发育畸形、基因突变和癌症病变,其在储存、运输和加工的各个环节也极易对周围环境、水质、土壤等造成长期的难以彻底消除的危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历来高度重视放射性检验监管工作,近年来已检出并处置入境货物放射性超标事件20余起,有效保障了珠海口岸安全。
案例四:检出台湾产进口压铸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案例标签】台湾 压铸设备 安全隐患
【案例描述】2015年9月,珠海局在对4批由中国台湾生产的热室油压全自动压铸机实施检验时,发现设备存在高温区域缺乏防护装置、压力容器部件未提供有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和检验证书、以及警告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珠海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企业人员按照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整改并进行了后续跟踪,确认相关风险消除后方准许投入生产。鉴于此类情况在我国其他口岸也有发生,经风险评估,该案例被国家质检总局采纳并在全国范围发布警示通报。
【案例点评】压铸设备在正常工作时环境温度普遍较高,如无配套防护装置将存在伤害操作人员的风险。珠海局在此提醒辖区企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兴行实业有限公司的PH-P250机型热室油压全自动压铸机的安全防护相关项目加强关注,同时尽可能收集拟进口设备的安全防护相关信息,摸清设备是否含有压力容器等国家纳入强制性管理范围的零部件,以保障生产安全。
案例五:退运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进口旧墨盒
【案例标签】旧墨盒 污染 退运
【案例描述】2015年6月,珠海局在对一批来自香港的进口旧墨盒实施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观有明显裂缝,货物外包装存在被墨水污染的现象,部分纸箱甚至已被泄露的墨水严重浸透,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风险。珠海局依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对上述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案例点评】目前,国外旧墨盒的回收成本低于国内同类产品,对进口旧墨盒进行翻新再制造和销售的利润较为可观,在国内已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但由于旧墨盒在国外的收集和清洁费用较高,个别发货企业为降低成本,存在将未经清理干净的旧墨盒直接装柜出口的现象。这样不但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发生残余墨水碳粉外溢泄露等风险,而且在旧墨盒翻新再造的过程中如果不按规定处理,容易产生大量废水和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该类存在高环境风险的不合格货物是检验检疫部门重点监控的对象。
案例六:检出进口铁矿夹杂外来植物疫情
【案例标签】铁矿 携带 植物种子
【案例描述】2015年3月,珠海局从2批进口的南非铁矿中截获大量玉米种子、玉米幼苗等检疫性外来生物以及土壤、杂草等禁止进境物。检验检疫执法人员及时在现场按照相关要求实施了检疫除害处理,同时采集了样品进行植物有害病菌、线虫和转基因等风险因子排除。在后续监管中,珠海局派员监督收货方加强货物堆场、运输沿线和冶炼场所的防疫隔离,直至该批铁矿砂全部入炉冶炼,确保潜在疫情风险不会扩散传播。
【案例点评】对进口大宗资源性货物开展植物检疫是防止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国造成危害、保护农业生产和对外贸易安全的重要举措。2015年,珠海局共检出3批进口铁矿携带植物残留,有效保障了国门生物安全。
案例七:首次在进口棉花中检出小隐甲病虫害疫情
【案例标签】 首次 棉花 病虫害 疫情
【案例描述】2015年4月,珠海局在一批进口棉花(重量1001.04吨,货值167.72万美元)中检出仓库害虫—小隐甲,这是珠海口岸首次从进境仓储棉花上截获此物种,相关人员及时对该批棉花进行了熏蒸除害处理,确保入境棉花的检疫安全。
【案例点评】小隐甲(Microcrypticus scriptum)是一种仓储害虫,常危害粮食,在陈粮中最普遍,而在棉花纤维上少有发现,根据经营企业提供的信息分析,此次在入境棉花中检出可能是由于该批棉花在运输过程中与其他货物混杂堆放受传播所致。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做好进口仓储货物的运输及存放保管工作,确保顺利通关。
案例八:澳大利亚进口煤炭有毒有害元素含量整体偏高
【案例标签】澳大利亚 煤炭 有毒有害 偏高
【案例描述】2015年,珠海局先后从4批次澳大利亚进口煤炭中检出有毒有害物质氟的含量大于190μg/g,其中最高的2批达到198μg/g,几乎达到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氟含量不超过200μg/g的最高限量要求。鉴于上述煤炭氟含量检出值整体偏高且极为接近最高限量要求,珠海局已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国内收货单位并要求其在生产利用过程中严格做好脱氟除害处理。
【案例点评】自2015年1月开始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来,珠海局严格按要求做好进口煤炭环保指标的检验和监测工作。上述澳大利亚煤炭的有毒有害元素值虽然未超出《办法》中规定的限量要求,但整体偏高情况也值得引起关注。在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煤炭经营单位:在选择进口货源时,除关注发热量、水分等结价项目外,也应关注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环保指标的限量要求。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应明确相关环保指标要求、拒收条款和退货责任条款,最大程度减小环境危害风险和贸易风险。
案例九:检出出口可视门铃电磁兼容指标不合格
【案例标签】可视门铃 电磁兼容 不合格
【案例描述】2015年1月,珠海局通过分析辖区出口退运信息发现,珠海某企业生产的可视门铃套装多次被国外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退运。珠海局及时对退运货物进行了产品质量缺陷调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布控,又在同类出口产品中检测出2批次电磁兼容指标(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浪涌)不合格。珠海局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技术整改,以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点评】一般电器生产企业对其产品的检测往往只注重电气安全而容易忽略电磁兼容安全,其实后者不合格也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例如浪涌抗扰度是评价设备抵抗雷击和大电流冲击能力的指标,如不达标将导致产品的保险管被击穿,失去应有通信、防护功能;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是评价设备在电磁环境中稳定工作能力的指标,如不达标易产生误报现象,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严重时甚至会发生意外解锁开门的情况。珠海局已将电磁兼容检测项目列入日常风险监测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内容,以便更科学全面地评估出口产品质量,提高检验把关的有效性。
案例十:检出进口巴西铁矿严重短重
【案例标签】巴西 铁矿 短重
【案例描述】2015年4月,珠海局在对来自巴西“TUBARAO”港、申报重量为82900吨的铁矿砂进行水尺计重时,计得该轮实际卸货量为81171吨,较申报重量短重1729吨,短重率高达20.86‰。经查,该轮在航行途中货仓排水1769.85吨为此次短重的主要原因。针对上述情况,珠海局及时出具重量证书供企业对外索赔,有效地维护了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例点评】货物短重属于国际贸易中“缺斤少两”的欺诈行为,将直接损害国内收货人的经济利益,极易引起贸易纠纷。珠海局经分析发现这一情况在来自巴西的大宗资源性商品中较为普遍,可能原因一是由于巴西降水充沛,且部分巴西装货港货物存放在露天堆场,装货时货物中易含有大量明水,航行途中船方将货仓中积水排入公海,导致到货重量与发货重量不一致;二是船方在装货时少装货,致使原始发货量不足;三是对于国内港口分港卸货的货物,如船方在上一港没有控制好卸货量导致多卸货,则可能会造成下一港到货量减少。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注意规避短重带来的风险,尽可能选择以到货港鉴定的重量作为结算依据并争取较长的索赔时间。一旦出现短重,应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提供清晰、准确的贸易单证,为尽早出具索赔证书提供依据。
下一步,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继续朝着“放、管、治”的监管目标,着力维护国门安全。一是以创新驱动监管效能提升。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完善并应用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加强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风险产品的监测处置力度,,切实保障珠海地区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国门环境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二是以改革促进珠海区域质量水平提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通过与社会各方的密切合作,构筑质量安全共治格局,服务珠海地区外贸优进优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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