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102141266号 移动版
国家工商总局8日公布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包括电商平台和具体商品,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网上经常会公布有关食品、护肤品、家电等的抽检结果,对于此类抽检结果,有多少人会认真看?这些结果会对人们下次购物产生影响吗?(10月18日中国青年报)
相较于实体店,网购不能当场直观地判断商品品质、质量、性能等,只能通过经营者提供的信息来判断, 36.5%受访者对网购商品质量期望值低于实体店是一定的。
14.9%的受访者下次购物时并不会考虑质检报告结果,可能是“百货中百客”的缘故,或偏重性价比,而忽视了质量;或为了满足购物欲、自尊心慕虚荣而随大流;或许是安全意识弱,认为“不干不净吃了冒病”;或许看在性价比的面子上,“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受“一分价钱一分货”的思想左右,对网购商品的期望值较低,根本就没打算维权;或许是购买惯性使然对网购存侥幸心理,认为不能因为个别商品的假冒伪劣而忽视大多数的货真价实。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们都不可以无视网店不合格商品的存在,都不可以对网店不合格商品只晒不改,都应该对网店不合格商品“零容忍”。
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不合格商品或质劣,或假冒。质劣很有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而假冒受伤的是“品牌”,无论质劣还是假冒都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到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都是市场经济所不允许的。
因此,笔者认为,对网店不合格商品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为我们对质检不合格商品做标记处理,只能是纵容,今天做标记处理,明天它就可能会鱼龙混珠,如此扰乱的还是网店市场秩序,危及的还是消费者的健康,受伤的还是“品牌”。
在网购给我们带来便利的今天,我们不仅要增强维权意识,更应该增强品牌意识,要勇敢地对不合格商品说不,因为我们抽检的目的不是让不合格商品晒太阳,而是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秩序,捍卫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改就应该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而不应该是“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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