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9] 020859503号 移动版
经济普查是了解国情国力状况,查实经济家底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需要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于我们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进一步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各项工作,奋力谱写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新篇章,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经济普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
从2019年1月1日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全面展开,这既是一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件与各方面息息相关的民生大事。全区37.6万家法人单位和117万家个体工商户,既是这次普查的对象,也是这次普查的受益者。
开展经济普查是做好依法统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坚强领导,对于完善统计法律体系、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有着重大意义。通过本次普查工作,将依法普查的观念和理念深入人心,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进一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体制机制等改革任务,不断健全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统计法制体系。
开展经济普查是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全面透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方面发展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企业组织结构日趋复杂,新的生产形式和经济活动大量涌现,新经济活动、新发展动能层出不穷,2018年初步核算,全区经济总量达到1.73万亿元。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可以全面掌握全区经济“家底”和经济结构的最新变化,更好地反映结构问题、质量问题、动能问题,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各种风险挑战,破解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参考依据。
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基于统计的管理”正在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渗透。通过这次经济普查获得的详实资料和数据,有利于各级政府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进一步激发动力活力,更好地服务市场经济主体;有助于引导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适时做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管理决策,抢占市场先机,赢得竞争优势;有益于引导公众正确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自主做出就业、消费、投资等选择。
二、将依法普查贯穿普查工作的始终
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也是履行法律行为。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理念,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关键来抓,切实把普查方案落实在严格执行上,把普查结果体现在真实完整上。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依法治统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抓实抓细,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和经济普查工作环境,推动统计改革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2018年8月国务院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职能部门要尽职尽力,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做到责任层层压实,任务件件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普查工作。
确保数据质量。获取高质量普查数据,是完成好普查工作的关键。各级普查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依法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对普查实施过程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实行层层审核把关,层层检查验收。统计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纠正和遏制普查中的各类统计调查违法行为,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更好服务社会。全面推进经济普查数据及时公开发布,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引导公众全面、准确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好地建言献策并积极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合理作出就业、消费和投资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选择,让普查对象实实在在感受到经济普查带来的好处,真正实现经济普查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三、依法普查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经济普查是一次广泛的社会动员,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次普查涉及的范围更广、质量要求更高、工作难度更大,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配合和努力。
普查对象支持是前提。对每个普查对象而言,依法普查是法定义务,真实独立地报送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定权利。《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也应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普查组织落实是关键。经济普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调查对象复杂,各级普查机构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组织领导,在继续巩固前期普查成果基础上,再接再厉,切实谋划好、部署好、实施好普查工作方案,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普查人员履职是核心。各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认真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入户登记,及时准确向普查对象作出说明,切实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在享有准确完整获得普查数据和资料的同时,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承诺和义务,引导广大群众和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让广大普查对象消除顾虑、依法配合普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59503-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