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20] 051087073号 移动版
中新网杭州5月8日电(记者 胡亦心)5月8日,记者从浙江省消保委获悉,2020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浙江省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1715件,其中投诉743件,咨询97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1.02万元。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住宿、餐饮纠纷、网络购物纠纷以及预付式消费纠纷等方面。
“五一”期间,浙江省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郭某投诉,称其在携程网上以400多元的价格预订了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某酒店,但遭到单方面取消订单,同时该酒店仍有房间可预订,价格涨至1000元。经浙江省消保委和南浔区消保委共同调解,酒店方同意按“五一”期间当地酒店市场价格,即每间1000元退款给消费者作为补偿。
浙江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住宿服务类消费纠纷上看,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住宿设施、卫生条件差,与宣传描述不符;经营者未按约定收取房价,到店住宿时要求消费者另加费用;消费者在网上预订的房间被经营者单方面取消订单,涨价后再行出售;经营者以客满为由,擅自将消费者预定的房间进行变更,安排在条件较差的房间等。
在餐饮服务类消费纠纷方面,据介绍,餐饮卫生环境不过关、菜品未明码标价、消费者获得的消费券、抵用券、低价折扣等优惠,到店就餐时却被告知无法使用等问题成为投诉反映的热点。
受疫情影响,不少线下实体店开始直播卖货。消费者宅家观看直播,网购下单,但收到货后又觉得自己过于冲动消费想要退货,从而产生纠纷。
浙江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直播展示的商品材质、面料等与实际收到的不同,通过直播购买商品后店家迟迟不发货,直播宣传的优惠实际未给予等是消费者主要的投诉点。
此外,“五一”期间,不少健身房、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机构推出低价折扣吸引顾客充值办卡,消费者充值后发现实际服务与宣传不符;受疫情影响,部分预付式消费企业关门停业,,导致消费者的预付款无法退回,从而引发大量群体性投诉。(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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