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07028743号 移动版
5月15日,新华网报道了中建 芙蓉嘉苑开盘当天遭遇一期和二期的业主维权事件。当时业主告知,之所以选择维权,是因为中建 芙蓉嘉苑使用无证“黑”水泥,同时每一栋楼的3层、5层和倒数第2层是非落地式阳台,与买房时开发商的宣传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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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中建 芙蓉嘉苑在其官方微信、微博分别就业主维权事件做出回应。然而一期和二期的业主却并不买账,多位业主表示“开发商避重就轻,我们将维权到底。”
开发商公开回应并承认水泥质量问题
5月21日,中建 芙蓉嘉苑在其官方微信、微博分别就业主维权事件做出回应。
一份名为《关于媒体“水泥”相关报道的说明》中,称媒体报道的无证水泥是园林施工方长沙星城园林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而流入园林施工现场,目前已施工的路缘石铺装全部做返工处理。
全文如下:1、该水泥是园林施工方长沙星城园林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而流入园林施工现场;2、我司已经责令施工方长沙星城园林有限公司将该水泥清理出工地,且我公司已与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列入我司供方黑名单;3、该水泥原计划用于项目小区红线外园林道路路缘石铺装,本着对社会,对业主负责的态度,该部分已施工的路缘石铺装我公司全部做返工处理;4、中建·芙蓉嘉苑项目建筑主体全部使用长大四维商品混凝土和碧螺牌水泥,混凝土和水泥检测合格报告均有存档,业主可随时调阅。我司对此事给客户造成的疑虑和担忧深表歉意,目前该水泥已经清理出项目工地。再次感谢媒体的监督,作为实力央企,世界500强前80强成员企业,我们始终将工程质量摆在第一位。
另一份《关于中建 芙蓉嘉苑阳台事件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则对业主投诉的“开发商未告知阳台存在标准层和非标准层”作出回应。
这份《说明》内容如下:近来,广大热爱、关心中建·芙蓉嘉苑的业主纷纷来电、来访向我司询问部分业主阳台“维权”的情况。感谢广大业主对芙蓉嘉苑的关心与厚爱,现就事件事实说明如下:2014年4月27日,部分业主对芙蓉嘉苑3楼、5楼及倒数第2楼的阳台提出了异议。我司于4月30日回复,中建·芙蓉嘉苑项目是经过合法的程序,经政府相关部门报建通过的,芙蓉嘉苑的阳台设计(详见38#栋南向立面效果图)满足通风与日照的国家相关设计要求。更无质量问题。在销售过程中,我司严格要求置业顾问按照产品实际情况详实的给客户介绍,鉴于口头表达的局限性,我司在项目沙盘、户型图、样板房户型说明等书面资料上均已经通过建筑模型立面、文字说明等明确提示部分楼层存在差异的情况。2014年5月1日,对我司回复表示不满意的8户业主到营销中心,由我司销售部及客服部经理接待,但业主对回复仍不满意,并声称将于5月11日中建·芙蓉嘉苑开盘当天进行现场“维权”。我司为避免事态升级,诚邀业主代表于5月10日到营销中心沟通。2014年5月10日,约10户业主代表到营销中心,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及综合办、设计部、机电部、销售部、客服部出面接待,我司在接待中表达了最大的诚意,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一是按照合同条款退房;二是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更换房源;三是由我司按照目前市场价代业主将房源另行出售,并冒雨陪同业主到38栋303号房等相关房源实地查看阳台情况。2014年5月11日,正值中建·芙蓉嘉苑开盘,部分业主在营销中心前广场拉起横幅,造成恶劣的影响。热爱芙蓉嘉苑的业主对这部分人员这种不正当的损害芙蓉嘉苑项目形象的维权行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与谴责。我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耐心的与部分业主进行了多次沟通,但业主对我司提出的三个方案均不接受,对此我司深表遗憾。作为责任央企,我们将负责任的处理业主的合法诉求。希望广大业主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对于合理合法的诉求,我司将本着实事求是、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处理;对于不合法的诉求,我司作为合法经营的央企,无法受理。也恳请广大的业主勿轻信他人煽动,住嘉苑,爱嘉苑,为营造芙蓉嘉苑美好的居住氛围一起努力。
业主:开发商混淆概念 避重就轻
面对中建 芙蓉嘉苑开发商的公开回应,业主们是否认可呢?在中建芙蓉嘉苑业主的维权QQ群里,业主几乎无一例外的表示并不认可开发商的回应,并表示不排除继续维权。新华房产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多位参与现场维权的业主。
“混淆概念,避重就轻。”一期业主周宏(化名)向记者发来一张截图,这张图片正是《关于中建 芙蓉嘉苑阳台事件的说明》的部分内容,上面写着:2014年5月1日,对我司回复表示不满意的8户业主到营销中心,由我司销售部及客服部经理接待,但业主对回复仍不满意,并声称将于5月11日中建 芙蓉嘉苑开盘当天进行现场“维权”。我司为避免事态升级,诚邀业主代表于5月10日到营销中心沟通。
周伟说:“5月1日去维权的业主根本不止8个。阳台的问题影响了近200户业主,开发商没有做到提前告知阳台存在非标准,这就是虚假宣传,售房时没有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周伟认为,开发商在《说明》中回避了销售时没有明确告知业主的问题。
而让二期业主李云(化名)不满的是在这份《说明》中,开发商称5月10日已经提出三套解决方案,“一是按照合同条款退房;二是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更换房源;三是由我司按照目前市场价代业主将房源另行出售,并冒雨陪同业主到38栋303号房等相关房源实地查看阳台情况。”
“开发商的确提出了三套解决方案,可是他们还要求业主满足‘房贷既没有下来,又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的’,这在《说明》中根本没有体现。”
李云还告诉记者,在这份《说明》中提到“热爱芙蓉嘉苑的业主对这部分人员这种不正当的损害芙蓉嘉苑项目形象的维权行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与谴责。”
“我们是在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是理性维权,根本没有业主对我们的维权表达过‘强烈的不满与谴责’,反而是团结一心。”
对于长沙中建芙蓉嘉苑业主维权事件的后续发展,新华网将持续跟踪报道。(新华房产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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