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5] 103030299号 移动版
南都讯 记者杨亮 购买不到一年半的爱车行驶途中自燃几近报废,厂家和4S店究竟该不该担责?珠海市民肖先生近日遭遇了这桩烦心事。他称,厂家调查一个多月至今未向其出具鉴定报告,索赔无门。4S店则表示,已告知厂家调查结果,愿意协商。
汽车爬坡时发生自燃
肖先生称,9月16日傍晚,其驾驶一款东风标致308小汽车在吉柠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爬坡时发生自燃。“当时先闻到一股焦味,然后看到车头冒烟,很快发动机就起火了,”肖先生说,当他逃出车厢,熊熊火焰已将车头吞没。
南都记者看到,肖先生的车被烧得面目全非,挡风玻璃被烧融,空调出风口严重变形,车前后座椅被烧焦,几近报废。交警部门开具的证明显示,起火源是发动机。
“这台车是我去年5月从中山坦洲一家东风标致4S店购买的,买了一年半左右,平时也很爱惜,”肖先生说,汽车包牌价12万,由于自燃发生在车辆质保期内,他希望4S店或汽车厂家能给予赔偿。
肖先生还称,发生自燃后,4S店找到厂家调查自燃原因。但如今一个多月过去,厂家调查后就没有下文。
厂家在发动机内发现异物
涉事的东风标致4S店一名刘姓经理称肖先生的投诉并不完全属实。其称肖先生确实在一年半前购买了这款汽车,上个月发动机着火自燃,事发后,4S店积极与肖先生协调。但厂家并非专业的鉴定机构,其调查结果并不等同于鉴定报告,而厂家前期调查时在发动机排气口内发现了异物,目前给出的结论是不排除外来异物引起自燃,这也意味着肖先生的车自燃不一定是质量问题,4S店事后也将此结果告知了肖先生。
4S店表示,目前有两种处理途径,一是双方继续沟通协商,二是由肖先生联系有资质的机构对自燃原因展开调查,如果确认是质量问题,应赔偿的4S店和厂家不会推卸并愿意承担鉴定费用。
律师说 鉴定责任应由厂家承担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尔峰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如果汽车在质保期内发动机、变速箱等三大关键部件出现严重隐患都可以换新车,购买一年半的汽车在行驶途中发动机自燃,只要警方排除当事车主自己纵火的可能,那么就表明汽车发动机可能存在严重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厂家应该积极找鉴定机构鉴定自燃的原因,如果有隐患及时改进,承担举证倒置的责任,而不是把鉴定的责任推给消费者。
王尔峰表示,如果鉴定确认发动机有质量问题,都应该换新车,而不是按折旧价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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