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100440449号 移动版
鲁网潍坊8月19日讯(记者 张盟)19日,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官方网站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糖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蔬菜制品共18类4630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524批次,不合格产品106批次,合格率97.7%。其中,潍坊临朐源康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佛手因甜蜜素、苯甲酸超标,遭到通报。
据了解,抽检依据是《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省抽蔬菜制品中酱腌菜的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亚硝酸盐、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苏丹红I-IV等;腌渍食用菌的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氧化硫等;其他蔬菜制品的抽检项目包括:砷、铅、汞、六六六、滴滴涕、甲胺磷、氯菊酯等。此次共抽检228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2.6%。其中,潍坊临朐源康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佛手,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潍坊市临朐县柳山镇翠飞村西500米,被抽样单位名称为临朐源康农产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潍坊市临朐县柳山镇翠飞村西500米,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16-04-18,因甜蜜素1.3g/kg(标准值≤1.0g/kg)、苯甲酸1.5g/kg(标准值≤1.0g/kg)不合格,被通报。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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