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7] 060345728号 移动版
为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近日,包头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诉转案”工作运行办法》,明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加大对违法商家的查处力度,将案件查办与解决投诉有效对接,从源头上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诉转案”主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明确在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争议时,发现经营者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在依法进行调解的同时或调解完结后,对经营者的违法、违章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哪些受理情况可以“诉转案”?据了解,一是市工商局受理投诉部门通过对受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投诉集中且涉及民生较重大事项。二是同一经销商或同一经销品牌、行业出现跨区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或多次被投诉且带有普遍性的案件,由旗县区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不足以解决问题的。三是其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经分析研究需要市工商局直接查办的案件。
(记者 霍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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