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101555741号 移动版
三环路是城市快速路,但作为慢速车辆的载货汽车体积大、惯性大,不靠右行驶、长时间占用快车道等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快速路通行效率,也带来了潜在的通行隐患。为优化快速路出行环境,福州交警针对三环路主路实行轻型载货汽车靠最右侧车道通行的交通管理模式,于10月5日起正式实施。
管制发布后,仍有部分货车驾驶人心存侥幸,长时间占用快车道,警方予以曝光:
闽AR2Z93
闽AT1U65
闽AU029W
赣K28982
冀AF6556
普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人不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100元、记3分处罚。
警方提示:在三环路不仅轻型载货汽车需靠最右侧车道通行,早在2015年9月21日福州交警门户网站已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城区载货汽车限行区域交通管制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三环路及其连接线、南二环路、后坂路等快速路只允许重中型载货汽车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超车时可借用相邻车道行驶。”请货车驾驶员按照交通管制规定文明驾驶,各行其道。
希望小伙伴们帮忙转发,广而告之,避免货车师傅们再次误入快车道!
来源:876交通之声
编辑:王蕾 责编:郑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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